01历史政权中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国家主席
- 生卒/生平
- 1893–1976
- 掌权时期
- 1949–197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
从大跃进、人民公社到文化大革命,观察个人权威、政治运动与政策纠错机制。
证据范围与局限
1981年决议是中共对自身历史的正式政治评价,具有明确作者与时代背景;它不是刑事判决。具体事件的受害规模及个人、地方与组织责任仍须分别查证。
02历史政权苏联
苏联共产党总书记;苏联政府首脑
- 生卒/生平
- 1878–1953
- 掌权时期
- 1920年代后期–1953(最高权力逐步集中)
强制集体化、政治清洗与秘密警察体系,是理解斯大林统治的重要线索。
证据范围与局限
本条呈现历史研究和档案所述的政策及体制责任,不把后来的去斯大林化评价视为对每一具体案件的司法裁决。各类死亡与拘禁统计不在这里合并。
03历史政权苏联
布尔什维克领导人;苏俄、苏联人民委员会主席
- 生卒/生平
- 1870–1924
- 掌权时期
- 1917–1924(晚年因病减少活动)
布尔什维克夺权、内战与红色恐怖,构成苏维埃早期国家强制体系的背景。
证据范围与局限
政府任内发生的行为、列宁的政治领导责任和某份命令的签署者,属于不同层次。本条不将内务人民委员命令误写为列宁签名,也不作未经审判的刑事定罪。
04历史政权苏联
苏联内务与国家安全系统领导人;原子计划负责人
- 生卒/生平
- 1899–1953
- 掌权时期
- 1938–1953(安全与内务系统要员,非国家最高领导人)
从秘密警察到原子计划,贝利亚体现安全机关与国家重大工程之间的权力联系。
证据范围与局限
贝利亚并非1930年代所有镇压行动的同一时期负责人。1953年的叛国罪审判不能替代对具体迫害、命令及指挥链的查证,也不构成对全部安全机关暴行的完整司法审理。
05历史政权柬埔寨
柬埔寨共产党总书记;民主柬埔寨总理
- 生卒/生平
- 1925–1998
- 掌权时期
- 1975–1979(红色高棉统治时期)
红色高棉最高领导人,参与决定城市撤离、集体化劳动及党内清洗等政策。
证据范围与局限
波尔布特不是ECCC的嫌疑人、被起诉者或受审被告。ECCC档案中的历史认定来自其他案件,不能写成对他的定罪判决;该档案也提醒部分材料含有刑讯下的供述,须谨慎使用。
06历史政权柬埔寨
柬埔寨共产党副书记;民主柬埔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生卒/生平
- 1926–2019
- 掌权时期
- 1975–1979(红色高棉最高领导层)
红色高棉核心领导人;002/01终审定罪与002/02未完成上诉的判决须分别标示。
证据范围与局限
002/01的终审定罪与002/02的非终审一审判决不可混称。ECCC明确002/02因被告在上诉期间去世而没有终审定罪;这也不等于一审记录被删除或宣告无罪。
07历史政权柬埔寨
民主柬埔寨国家主席团主席
- 生卒/生平
- 1931年生
- 掌权时期
- 1976–1979(国家主席团主席)
红色高棉政权国家元首;ECCC对其002/01及002/02案件均已有终审判决。
证据范围与局限
本条按乔森潘本人案件记载罪名;不能将农谢针对占族的定罪范围移植到乔森潘身上。司法结论以分案、罪名和上诉判决为界,不因同属领导层就自动推定相同责任。
08历史政权柬埔寨
红色高棉S-21安全中心负责人
- 生卒/生平
- 1942–2020
- 掌权时期
- 1976年3月–1979年1月(S-21负责人,非国家最高领导人)
S-21拘禁、刑讯与处决体系的负责人;ECCC第001号案件终审判处终身监禁。
证据范围与局限
康克由是安全中心负责人,不是民主柬埔寨国家最高领导人。其终审罪名及责任范围以001案为准,不把其他被告的种族灭绝罪结论加在其名下。
09历史政权朝鲜
朝鲜内阁首相、国家主席;劳动党领导人
- 生卒/生平
- 1912–1994
- 掌权时期
- 1948–1994
通过党内清洗、成分分类与个人崇拜巩固统治,形成影响后续世代的控制制度。
证据范围与局限
联合国调查委员会报告是事实调查及法律分析,不是刑事法院对金日成作出的判决。对跨代持续的制度,须区分创设时期、执行机关和后继统治者,不把全部后期事件归于一人。
10历史政权罗马尼亚
罗马尼亚共产党总书记;罗马尼亚总统
- 生卒/生平
- 1918–1989
- 掌权时期
- 1965–1989(党领导人);1974–1989(总统)
个人崇拜、警察统治与偿还外债的紧缩政策,共同构成其后期统治的特征。
证据范围与局限
传记中的统治评价与1989年仓促军事审判属于不同证据层次。本条不将该审判直接当作全部政策责任及犯罪事实已经充分审理的证明;具体政策仍需逐项补充原始档案。
11历史政权阿尔巴尼亚
阿尔巴尼亚劳动党第一书记;政府首脑
- 生卒/生平
- 1908–1985
- 掌权时期
- 1944–1985(党领导人);1944–1954(政府首脑)
秘密警察、宗教禁令与对外孤立,是霍查长期统治的主要研究入口。
证据范围与局限
本条依据机构百科提供的历史概述,不宣称存在针对霍查本人的终审刑事判决。宗教压制、政治拘禁及其他事件的个案责任与规模,需要进一步以档案和受害者记录查证。
12历史政权古巴
古巴总理、国务委员会主席;古巴共产党第一书记
- 生卒/生平
- 1926–2016
- 掌权时期
- 1959–2006(实际主持政府);2008年正式卸任国家职务
古巴革命后的长期执政者;政治自由、人权和公共服务政策需要分别核对评价依据。
证据范围与局限
这里的人权评价有明确机构归属,不等于刑事法院定罪。对教育医疗、经济政策、政治拘禁等不同议题,应分别寻找统计与个案证据,不用一项成就或侵害替代对其他议题的核查。
13习仲勋家族中国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仲勋之子
- 生卒/生平
- 1953年生
- 相关时期
- 2012年起任中共中央总书记;2013年起任国家主席
追踪2012年后的领导权与2018年以来的权力集中,并区分亲属资产调查和本人责任。
证据范围与局限
调查对象是具体亲属及公司。公司总资产、间接持股价值和个人净资产不能互换;本条不据亲属关系推定本人受贿或侵占国有资产。
14习仲勋家族中国
商界人士;习仲勋之女、习近平之姐、邓家贵之妻
- 生卒/生平
- 本批来源未核定完整生卒年
- 相关时期
- 非执政者;所列商业记录见2012年调查
围绕远为系公司权益,观察政治家族的企业所有权与资产披露问题。
证据范围与局限
这是对公开企业记录的调查摘要,并无据此作出的刑事裁判。没有把相关公司的全部资产算作个人所得或国家损失。
15习仲勋家族中国
商界人士;齐桥桥之夫、习近平之姐夫
- 生卒/生平
- 本批来源未核定完整生卒年
- 相关时期
- 非执政者;所列离岸公司记录为2004–2009年
巴拿马文件所示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登记,是本条的具体核查对象。
关键事件
2 条记录2004–2007年;2016年披露调查报道
Supreme Victory 公司登记
ICIJ 报道邓家贵在2004年成为英属维尔京群岛 Supreme Victory Enterprises Ltd 的唯一董事及股东,该公司于2007年被除名。邓家贵未回应 ICIJ 的置评请求。
2009年起;2016年披露调查报道
Best Effect 与 Wealth Ming
同一调查显示其取得 Best Effect Enterprises Ltd 及 Wealth M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的控制权;ICIJ 表示公司实际用途不明,至习近平2012、2013年接任主要职务时已休眠。
证据范围与局限
ICIJ 提醒离岸实体可能有合法用途。登记及亲属关系不证明逃税、洗钱或官员利益输送;不能将用途不明补写成犯罪用途。
16温家宝家族中国
国务院原总理;温云松、温如春之父
- 生卒/生平
- 1942年生
- 相关时期
- 2003–2013(国务院总理)
纽约时报的亲属资产调查及家属律师的公开否认并列呈现。
证据范围与局限
27亿美元是报道的亲属资产估计,既非法院认定的赃款,也非国家损失数字。保留名义持股与实际受益归属争议及家属否认,不能由亲属生意推定温家宝本人犯罪。
17温家宝家族中国
珠宝行业人士;温家宝之妻
- 生卒/生平
- 本批来源未核定完整生卒年
- 相关时期
- 非执政者;所列行业调查发表于2012年
以珠宝行业和国有企业改制报道,追查公共权力周边的商业权益。
证据范围与局限
任职、改制与亲属持股只能分别按记录描述;本批资料不足以认定具体改制低价转让、受贿金额或违法所得。
18温家宝家族中国
投资及企业管理人士;温家宝、张蓓莉之子
- 生卒/生平
- 本批来源未核定完整生卒年
- 相关时期
- 非执政者;所列公司记录为2006–2008年
ICIJ 披露的 Trend Gold 公司登记与投资履历,提供可逐条追查的案例。
证据范围与局限
登记文件不等于资金来源或交易用途证明;未从该报道推定逃税或腐败。2012年家族对纽约时报的否认不是对2014年 ICIJ 报道的逐项回应,两者不能混用。
19温家宝家族中国
金融及咨询业务人士;温家宝、张蓓莉之女
- 生卒/生平
- 本批来源未核定完整生卒年
- 相关时期
- 非执政者;所列公司及邮件记录为2004–2009年
Fullmark 顾问业务与公司登记应分别核查,避免把业务关联写成注册股权。
证据范围与局限
顾问业务关联及抄送邮件不能单独证明温如春是注册或最终受益股东,也不能自动证明合同付款构成贿赂。本批未收录对她的刑事定罪结论。
20李鹏家族中国
国务院原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长;李小鹏、李小琳之父
- 生卒/生平
- 1928–2019
- 相关时期
- 1987–1988(代总理);1988–1998(总理);1998–200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以子女在电力行业的履历及离岸权益调查,区分家族网络与个人责任。
证据范围与局限
父女关系与任期重叠不能替代资金来源证据。本条不将对李小琳公司权益的调查扩写为李鹏本人或所有家属被定罪。
21李鹏家族中国
电力企业原高管;李鹏之女
- 生卒/生平
- 1961年生
- 相关时期
- 非执政者;所列企业职务见2008年年报
以公司年报与巴拿马文件交叉核查电力行业职务和离岸受益权益。
证据范围与局限
企业年报证明自披露职务,离岸文件支持受益关系的调查;均不能单独证明资金非法。保留文件中对资金来源的解释及律师回应,不把外国姓氏用法推定为隐匿犯罪。
22李鹏家族中国
国企及政府官员;李鹏之子(履历核至2023年)
- 生卒/生平
- 1959年生
- 相关时期
- 2013–2016(山西省省长);2016年9月任交通运输部部长,履历核至2023年
保留从大型国企到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履历,供家族网络研究交叉查证。
证据范围与局限
本批核验材料只支持亲属关系及公开履历,没有足够材料认定具体腐败、非法获利或利益输送案件。收录家族成员不等于指控本人犯罪。
23曾山家族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副主席;曾山之子、曾伟之父
- 生卒/生平
- 1939年生
- 相关时期
- 2002–2007(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2003–2008(国家副主席)
从弟弟的离岸公司记录与儿子的海外房产调查,辨明具体当事人和责任范围。
证据范围与局限
ICIJ 所述公司当事人是曾庆淮。没有由此推定曾庆红设立、控制或受益,也未把其儿子的房产成交额写成他本人的非法所得。
24曾山家族中国
商界人士;曾庆红之子
- 生卒/生平
- 本批来源未核定完整生卒年
- 相关时期
- 非执政者;所列海外房产记录为2008–2014年
悉尼高价房产的购买与改建报道,有公开交易事实,也有资金来源的证据空白。
证据范围与局限
成交金额不是非法所得的司法认定;该报道不能单独证明资金来源。未纳入证据链不完整的鲁能交易指称,也不与香港同名刑事案件被告混同。
25周永康家族中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15年宣判;本条聚焦本人及亲属受贿、经营获利案件
判决将亲属收受财物、借公权帮助关联经营,与官员本人的刑事责任联系起来。
证据范围与局限
据法院官网转载的新华社宣判报道,未取得裁判全文;亲属各自案件另列。受贿额、关联经营非法获利和经济损失是不同口径,不能相加为“家族贪污总额”。
26周永康家族中国
周永康之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及非法经营案被告人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16年宣判;亲属身份与商业行为分别核查
本人判决区分共同受贿、借父亲影响力收款及非法经营三类行为。
证据范围与局限
据法院官网转载的新华社宣判报道,未取得裁判全文。金额遵循周滨本人案件口径;与周永康案件中的共同受贿可能重合,不能跨案重复累计。仅记录报道明确引述的2016年判决。
27周永康家族中国
周永康案通报所载配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被告人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15–2016年公开案件记录
亲属身份以周永康案通报核对,本人的有罪判决另据宜昌中院公告。
证据范围与局限
已读的是法院公告的媒体转载;公告未列个人涉案总额,不用周永康案的合计数替代。婚姻关系只按当时文书表述。
28薄熙来家族中国
重庆市委原书记;曾任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
- 生卒/生平
- 1949年生
- 相关时期
- 1999–2012年涉案行为;2013年二审裁定
以二审裁定追踪家属收款、公款去向与滥用职权,并保留其上诉争议。
证据范围与局限
来源是二审裁定书的完整媒体转载。裁判结论与薄熙来的异议并列记录;对家属行为的记载不等于每位家属均被以相同罪名定罪。
29薄熙来家族中国
薄熙来案所载配偶;故意杀人案被告人
- 生卒/生平
- 1958年生
- 相关时期
- 2012年原判;2015年减刑裁定
分别记录故意杀人案刑罚与薄熙来案中的家庭财物事实,保持案件边界。
证据范围与局限
减刑信息来自北京高院(2015)高刑执字第601号裁定转载,不据旧裁定推断2026年的服刑地点、后续减刑或其他现状。
30令氏家族中国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16年宣判;亲属收款与本人责任按案核查
法院认定的受贿事实包含本人收款及明知、认可配偶收款等不同情形。
证据范围与局限
案件因涉密未公开开庭,来源是法院公开通报,并非全部庭审材料。社区家谱只用于亲属线索;令计划案不替代对其他家属的独立裁判。
31令氏家族中国
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曾任山西省发改委主任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01–2014年涉案行为;2016年宣判
本人受贿案涉及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和人事事项,不与令计划案合并统计。
证据范围与局限
判决信息据新华社宣判报道的中央纪委网站转载,未取得裁判全文;报道中的法院认定据此转述。该报道未载上诉结果,不补写终审或目前刑罚状态。兄弟关系在本批仍属社区索引。
32苏荣家族中国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委原书记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02–2014年涉案行为;2016年专题片、2017年宣判
司法通报与纪检专题片分别记录本人犯罪和家庭参与权钱交易的调查叙述。
证据范围与局限
判决据法院官网的人民法院报宣判报道,未取得裁判全文。专题片由纪检机关与央视制作,是带有明确制作立场的调查材料,不能替代每名亲属的判决。受贿与来源不明财产分项记录,不推定所有亲属犯罪。
33刘铁男家族中国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02–2012年涉案行为;2014年宣判
以审批权与家庭收款的具体案件,观察公权如何转化为亲属利益。
证据范围与局限
本条依据法院发布的起诉报道及新华社宣判报道,未取得裁判全文;起诉指控与报道引述的法院认定分别引用。未由上述材料推断刘德成最终罪名、刑期或2026年现状。
34刘铁男家族中国
刘铁男之子;刘铁男案公开材料中的另案处理人员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14年公开案件记录;本人最终裁判待补
收录父案材料中明确写出的父子关系与资金角色,本人最终判决仍待核。
证据范围与局限
父案认定据新华社宣判报道转述,未取得裁判全文。本批未核实刘德成本人终审文书,故不标为本人已被定罪或已获某刑期。关系、父案认定与本人刑事责任保持区分。
35赵少麟家族中国
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涉案公司总顾问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07–2014年涉案行为;2017年宣判
案件记录离开原职后的父子商业合作、单位行贿与骗购外汇。
证据范围与局限
据法院官网的人民法院报一审宣判报道,未取得裁判全文、未核实其后程序。骗购外汇金额、行贿额与罚金性质不同,不将汇出金额表述为贪污金额。
36赵少麟家族中国
赵少麟之子;父案通报所载公司实际控制人
- 生卒/生平
- 生卒年待核
- 相关时期
- 2007–2014年父案所载行为;本人裁判待核
以父亲案件文书中明确记载的企业控制与父子合作为线索。
证据范围与局限
父案事实据人民法院报宣判报道转述,未取得裁判全文;不是已核实的赵晋本人裁判。没有可靠文书支持的个人罪名、刑期、现时资产均不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