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964
手动深色主题
← 人物目录

人物档案 · 薄熙来家族

薄熙来

Bo Xilai

以二审裁定追踪家属收款、公款去向与滥用职权,并保留其上诉争议。

生卒
1949年生
国家或地区
中国 · 东亚
主要身份
重庆市委原书记;曾任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

生平

山东高院裁定书记载其曾任大连、辽宁、商务部和重庆的领导职务。

案中涉及本人收款及明知、认可家庭成员接受资助;其上诉对供述形成过程和关键证据提出异议。

身份与活动时期

1999–2012年涉案行为;2013年二审裁定

重庆市委原书记;曾任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

相关案例与事件

  1. 2013年9–10月司法认定

    无期徒刑判决经二审维持

    济南中院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山东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

  2. 2013年二审司法认定

    家庭财物与证据争议

    裁定维持对家庭成员收受财物及500万元公款去向的认定。薄熙来否认知情并质疑供述、证人证言,二审未采纳相关上诉理由。[1]

证据口径与责任范围

来源是二审裁定书的完整媒体转载。裁判结论与薄熙来的异议并列记录;对家属行为的记载不等于每位家属均被以相同罪名定罪。

参考来源

  1. 薄熙来案二审刑事裁定书(附于报道)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财新网转载裁定书) · 档案/机构原始资料 · 查阅 2026-10-23

相关人物